唐应欣律师亲办案例
出租车司机侵权案
来源:唐应欣律师
发布时间:2005-02-23
浏览量:1066

  陈某是出租车老板邱某雇佣的司机,陈某在工作的时候发生交通事故,撞伤一人,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与受害人杨某负同等责任。杨某医疗终结后,将车主邱某和司机陈某列为共同被告。我从司机陈某与车主邱某是形成的劳动关系而非民事关系的角度进行辩论,驳斥了车主和原告认为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就属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民事雇佣条款中雇工具有重大过失的情形,陈某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主张。本案最终达成三方调解协议,陈某不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内容由唐应欣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唐应欣律师咨询。
唐应欣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304好评数0
  • 办案经验丰富
科华北路64号棕南俊园大厦10楼6号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唐应欣
  • 执业律所:
    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5101*********748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四川-成都
  • 地  址:
    科华北路64号棕南俊园大厦10楼6号